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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 作者:中纺联 | 发布时间: 2023-12-25 | 62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联”)就解决2018年成品油业务发生的涉税问题项目进行招标,热忱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纺联税务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二)招标内容:

中纺联在2018年4月2日至4月10日共计向新疆永鑫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永鑫”)采购了84,439.157吨汽油(含税金额共计511,757,915.53元),并对外销售。2018年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因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税务局认定新疆永鑫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对中纺联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补征中纺联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合计83280944.59元税款。中纺联诉请税务机关撤回《税务处理决定书》,允许中纺联该成品油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附加税进行抵扣不再补征,消除不良税务信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持有年检合格的执业证书、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

(二)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网站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违法案件”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所涉及的税务资源和专业经验。

(五)本项目鼓励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2日16:00至2023年12月29日16:00(北京时间)向招标人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wangying@cnfiber.com和2007djk@sina.com必须同时发送)表明投标意向、登记企业基础信息并电话通过招标人确认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从邮箱回复。

(二)登记企业基础信息包括: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2.投标人税务师、律师协会网站本单位身份信息查询结果并截图(盖章)

3.投标人联系方式(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收取各投标人独立封装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89号燕乔大厦16楼中纺联综合管理部。

(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纸质文件密封送达上述地点,逾期递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二)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开标会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进行。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

(三)若有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p.sinomach.com.cn/)和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inotex-group.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景可

电  话:021-50816655-200

    邮  箱:2007djk@sina.com


招标单位:中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